采购条款和条件
- (1) INDUSTRONIC® 购买条款和条件唯一适用;我们不承认与我们的条款和条件不同或相抵触的任何供应商的条款和条件,除非我们已经明确书面同意这些条款和条件适用。如果 INDUSTRONIC® 毫无保留地验收交付物,并且完全了解供应商的条款和条件(与我们的条款和条件不同或相抵触),则 INDUSTRONIC® 的购买条款和条件也适用。
- INDUSTRONIC® 与供应商之间达成的所有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记录在本合同中。
- 接受订单后,供应商或服务提供商(以下统一使用“供应商”一词)即认为这些购买条款和条件具有约束力,适用于所有后续法律关系。除此之外的任何条款和条件均不适用。如果 INDUSTRONIC® 不反对任何供应商另行规定的其他条款和条件,则 INDUSTRONIC®不会将其视为验收。
- 如果供应商通过明确的书面通知提及变更并且 INDUSTRONIC® 同意书面变更,则供应商在订单确认书中注明或提出的任何偏差和保留仅应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 (1) INDUSTRONIC® 认定此报价在两周内具有约束力。
- (2) INDUSTRONIC® 保留图表、图纸、计算和其他文件的版权和知识产权;未经 INDUSTRONIC®明确书面同意,不得将这些资料提供给第三方。它们将根据我方订单专门用于生产;在完成订单后,必须将其返还给我方,而无需我方提出要求。这些资料必须对第三方保密。
- 本合同各组成部分的优先级如下:
- 我方订单中的详细信息
- 这些购买条款和条件
- 任何由我们指定的生产图纸
- 测试和施工说明
- 特殊包装和发货说明。
- 确认书、发票、交货单和其他信件必须显示 INDUSTRONIC®的订单号、供应商编号和材料编号。未显示这些详细信息的发票在供应商澄清或完成之前应被视为未收到。
- 所有交付物必须附有一份声明,详细说明上述内容和数字的准确信息。在发货之日,包含上述详细信息的发货单必须独立于发票发送给我们。
- (1) 订单中显示的价格具有约束力。在没有任何相反的书面协议的情况下,价格包括免费交付到 INDUSTRONIC® 指定的目的地,包括包装和其他费用。
- 价格包括以现行法定税率征收的增值税。
- 仅当发票显示了订单信息中详细说明的订单号,INDUSTRONIC® 才能处理这些发票;供应商应对因未履行此义务而产生的任何后果负责,除非供应商能够证明其不对此负责。
- 仅当货物没有缺陷、功能齐全且符合订单时,INDUSTRONIC® 才有义务全额付款。只要没有任何相反的约定,INDUSTRONIC® 有权按以下方式付款:在收到发票后的次月 15 日付款,折扣为 3%。此期间自收到发票时起计算,或者如果交货延迟,则自收到货物时起计算。
- 我们保留依法抵消和保留的权利。
- 订单中指定的交付日期具有约束力。
- 如果情况出现或供应商知晓,则供应商有义务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 INDUSTRONIC® ,这表明无法遵守所要求的交付日期。
- 如果未能遵守交付期限,INDUSTRONIC® 有权在合理期限(通常为 3 个工作日)到期时撤销合同或拒绝验收,或者在部分交付的情况下,对于尚未完成的部分,若供应商存在过错,可要求赔偿。
- 在延迟交付的情况下,INDUSTRONIC® 有权要求延迟固定补偿,金额为每周延迟交付货物价值的 1%,但不得超过 10%;保留任何进一步合法索赔(撤销或未履行赔偿)的权利。供应商有权向 INDUSTRONIC® 证明延迟不会造成损失,或者此类损失无关紧要。
- INDUSTRONIC® 收到货物或确认不构成法律规定的验收。自收到货物时起,只有货物遭受任何破坏或损坏的风险会转移给 INDUSTRONIC®。
- 收到的货物需经过后续检查,INDUSTRONIC® 的检查时间为三周。若基于货物的性质,在首次使用之后再确定不明显的缺陷是不合理的,则任何不明显缺陷都应在首次使用货物时确定。如果供应商可以使用图纸、材料或工具,以及所提供的技术规格、指定的材料质量或所提供的实施说明,则供应商有义务检查这些项目是否完整、正确且适用于此目的。如果未告知缺陷,则供应商在此方面负有无限责任。
- 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不存在影响其价值或适用性的缺陷,不缺少财产担保,并且符合公认的技术法规以及法律和官方指令。供应商还对其分包商提供的零件提供相同的保修服务。
- 有缺陷的货物应由 INDUSTRONIC®自行决定,由供应商免费维修、更换为无缺陷的货物,或接受并作为回报取得信用票据。如果首次要求维修或更换无缺陷货物,但经过一次改进尝试后,供应商无法立即修理货物或更换为无缺陷货物,则 INDUSTRONIC® 也可要求取得信用票据。在更换的情况下,退回的货物应按价值扣除,更换的货物由供应商重新开具发票。
- 当出现交付物缺陷的情况时,在不影响 INDUSTRONIC® 的选择权的情况下,供应商必须承担因运输有缺陷的货物而产生的费用以及 INDUSTRONIC® 为发现缺陷而产生的调查费用,以及在 INDUSTRONIC® 场所更换有缺陷货物时产生的存储费用以及所有拆卸和重新安装费用。在更换或修理缺陷的情况下,供应商应视其如同新的交付物一样承担新的保修服务。
- 此外,在有过失的情况下,以及在无过失但缺少财产担保的情况下,供应商必须补偿因供应有缺陷货物而引起的所有其他损失。
- 若发现交付物的一部分或分批交付物有缺陷,INDUSTRONIC® 有权拒绝接受尚未交付的任何交付物,如果有过失,或者无过失但缺少担保财产,则有权要求针对不履行合同的行为进行赔偿。
- 我们的保修或索赔在法定期间结束时失效,但最早在 24 个月后失效。
- 在供应商对产品损坏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如果原因在其控制和管理范围内且供应商本身在第三方关系中负有责任,则供应商有义务在第三方首次提出索赔要求时免除 INDUSTRONIC® 的部分责任。
- 供应商有责任确保在交付时不会侵犯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境内外的任何第三方权利。如果有第三方为此对 INDUSTRONIC® 提出索赔,则供应商有义务根据首次书面请求针对此类索赔免除 INDUSTRONIC® 的责任;未经供应商同意,INDUSTRONIC® 无权与第三方达成任何协议,尤其是达成和解。供应商免除 INDUSTRONIC® 责任的义务与 INDUSTRONIC® 因第三方索赔或与之相关的所有支出有关。
- 如果任何版权适用于 INDUSTRONIC®订购的作品,则供应商应授予 INDUSTRONIC® 独家且可转让的用户权利,且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用户权利涉及所有类型的使用,特别是出版和使用作品的衍生物,将作品转移到视觉、磁带或电子数据载体,以及对作品的任何公开复制。供应商应注意确保根据其指示行事的任何第三方在上述范围内将用户权利转让给我们。如果供应商无法在此方面与第三方达成协议,则必须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 INDUSTRONIC® ,并且在 INDUSTRONIC® 同意书面约定之前,不要指示第三方。
- 供应商承诺为每起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投保 500 万欧元的产品责任险;如果 INDUSTRONIC® 有权提出任何进一步的损害索赔,这些不受影响。
- 只要 INDUSTRONIC® 为供应商的产品添加零件,INDUSTRONIC® 即会保留其所有权。供应商的加工或转换代表 INDUSTRONIC®进行。如果 INDUSTRONIC® 保留所有权的货物与其他不属于 INDUSTRONIC®的物品一起加工,则 INDUSTRONIC® 将按照加工时的物品与正在加工的其他物品的价值比例获得新产品的共同所有权。
- 如果 INDUSTRONIC® 提供的物品与其他不属于 INDUSTRONIC® 的物品不可分割地组合在一起,则 INDUSTRONIC® 将按照组合时其保留所有权的物品与其他组合物品的价值比例获得新物品的共同所有权。如果组合是以属于供应商的对象被视为主要物品的方式进行的,则认为已经同意供应商将比例共同所有权转让给 INDUSTRONIC®;供应商代表 INDUSTRONIC®持有共同所有权的一般所有权。
- INDUSTRONIC® 保留对工具或类似物品的所有权;供应商有义务将工具或类似物品专门用于为 INDUSTRONIC®制造的货物。供应商有义务自费保障属于 INDUSTRONIC® 的工具,以确保其防火、防水和防盗的全新价值。供应商还有义务在适当的时间间隔内自费进行任何必要的维护和检查工作。如发生任何故障,供应商必须立即发出通知;如果忽略此义务,INDUSTRONIC® 有权要求赔偿。
- 供应商有义务保证所有图表、图纸、计算以及其他文件和信息的严格保密性。只有在 INDUSTRONIC®明确同意的情况下,才可向第三方透露。保密义务在合同到期时继续适用;如果图表、图纸、计算和其他文件中包含的知识成为一般公众知识,该义务即会过期。
- 如果没有任何相反的约定,全部或部分由 INDUSTRONIC®出资生产的工具、模具和类似物品,在生产时应向 INDUSTRONIC®转让所有权。供应商必须小心保管,以便它们始终适合使用。如果延迟交付,INDUSTRONIC® 有权要求免费退回工具、模具和类似物品,供应商无权保留。如果这些物品不属于 INDUSTRONIC®,则 INDUSTRONIC® 可能会要求转让以供临时使用,但需支付合理费用。
- 商家提出的有关所提供货物和/或服务的所有索赔的审判地是韦特海姆。如果供应商的总部设在国外,INDUSTRONIC® 也可以在国外选择合法的审判地。但是,对于 INDUSTRONIC® 的索赔,审判地只能是韦特海姆的法院。
- 有关所提供货物和/或服务的所有索赔的履行地是韦特海姆。
- 根据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数据保护法,INDUSTRONIC® 有权根据供应商本身或第三方提供的有关业务关系或与之相关的业务关系处理数据。除非出现恶意或重大过失,否则基于使用此类数据的任何损害索赔均无效。
- 只要没有任何明确与此相反的约定,德国法律适用于合同关系。“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 的应用明确无效。
这些购买条款和条件的个别条款无效不应影响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对这些购买条款和条件或其他合同口头协议的个别条款更改。
供应条款和条件
- 供应品或服务的范围(以下简称“供应品”)由相互书面声明确定。但是,客户的一般商业条款和条件仅适用于 INDUSTRONIC® 已通过书面形式明确同意的情况。
- 2.INDUSTRONIC® 在成本估算、图纸和其他文件(以下简称“文件”)方面,无限保留所有权和版权产生的所有使用权。只有在得到 INDUSTRONIC® 的事先同意后,才能向第三方提供这些文件,如果未向 INDUSTRONIC®发出订单,则一经要求,必须立即将其返还给后者。第 1 款和第 2 款也适用于客户的文件;但是,允许 INDUSTRONIC® 向其分包供应品的第三方可以使用这些产品。
- 客户拥有商定设备上标准软件的非独占用户权限,以及未经更改的商定性能特征。客户可以在未经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制作一份安全副本。
- 只要对于客户来说是合理的,即允许部分交付。INDUSTRONIC® 有权在执行此类部分交付时开具发票。
- 如果在合同订立后出现客户实例的任何变更或其他表现,则应相应进行支付。
- 价格为出厂价,不包括包装费以及按当时有效税率征收的增值税。
- INDUSTRONIC® 保留对低于最低订购数量的批次收取最低数量附加费的权利,以达到国内订单 250 欧元和国外订单 500 欧元的最低订单金额。
- 如果 INDUSTRONIC® 已进行安装、装配或调试,并且没有任何相反的约定,则客户应在商定的报酬之外支付所有必要的辅助费用,例如差旅费、手工工具和个人行李的运输费用以及生活津贴。
- 支付款项应在指定的付款地点免费付给 INDUSTRONIC®。
- 与服务相关的发票必须在收到发票后 14 天内全额支付。其他发票通常必须在收到发票后 30 天内全额支付。如果在收到发票后 14 天内付款,INDUSTRONIC® 将提供 2% 的折扣。
- INDUSTRONIC® 有权在以下条件下要求支付预付款:
- 对于净值为 10000.00 欧元及以上的订单,应在合同订立后 14 天内支付订单金额的 20%;
- 对于净值超过 50000.00 欧元的订单,预付款金额再增加订单金额的 20%。
增加的预付款必须在合同签订后 6 周内支付。
- 如果在合同订立后出现成本或工资增加(特别是由于集体支付协议或材料价格的变化),INDUSTRONIC® 保留对价格进行合理更改的权利。必须向客户证明出现了这种成本增加。
- 客户只能提出无争议或依法确定的要求。
- 交付物(保留货物)中包含的对象仍为 INDUSTRONIC® 的财产,直至因业务关系而对客户提出的所有债权均已得到满足。如果 INDUSTRONIC® 有权享有的所有担保权的价值超过所有担保债权金额的 10% 以上,INDUSTRONIC® 可根据客户的意愿释放相应比例的担保权。
- 在保留所有权期间,客户不得以担保方式抵押或转让保留货物,并且只能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出售,且条件是经销商从其客户处获得付款或根据预订出售,只有在客户完全履行了所有支付义务后,所有权才将转移给客户。
- a.)如果客户以保留货物进行销售,则会立即通过担保方式将因转售而对其客户产生的未来债权以及所有附属权利(包括任何信贷要求)转让给 INDUSTRONIC® ,无需任何进一步的特定声明。如果保留货物与其他项目一起转售,而没有就保留货物达成单独价格,则客户向 INDUSTRONIC®转让优先于剩余债权的总价格债权的比例,对应于 INDUSTRONIC®开具发票的保留货物的价格。
b.)如要实体化合理利益,客户必须为 INDUSTRONIC® 提供向其客户提出债权要求所需的所有信息,并附以必要的文件。
c.)在撤销之前,客户有权从转售中行使转让的债权。如果有必要的理由,特别是延迟付款、暂停付款、开启破产程序、抗议法案,或者出现类似的表明客户无法支付的理由或条件,INDUSTRONIC® 有权撤销客户的行使权限。此外,在事先警告担保转让的披露或转让债权的实现之后,在不超过合理期限的情况下,INDUSTRONIC® 可披露担保转让、实现转让的债权,并要求客户披露对其客户的担保转让。 - a.)允许客户处理或改造保留货物或将其与其他物品组合。为 INDUSTRONIC®进行加工、改造或组合。客户应保留 INDUSTRONIC® 的新物品,并采取有效的通用养护措施。经加工、改造或组合的产品被视为保留货物。
b.)如果加工、改造或与不属于 INDUSTRONIC®的其他物品组合,INDUSTRONIC® 应按比例共同拥有新物品,该比例与加工、改造或组合时,经加工、改造或组合的保留货物的价值与其他经加工的货物的价值的比率相关。如果客户获得新产品的唯一所有权,INDUSTRONIC® 和客户同意,客户应按比例给予 INDUSTRONIC® 通过加工、改造或组合形成的新物品的共同所有权。该比例为:加工、改造或组合时,经加工、改造或组合的保留货物的价值与其余经加工、改造或组合的货物的价值的比率。
c.)在销售新物品的情况下,客户特此通过担保方式将因转售而对其客户产生的债权(以及所有附属权利)转让给 INDUSTRONIC® ,无需任何进一步的声明。但是,转让所适用的金额不得超过与 INDUSTRONIC® 对加工、改造或组合保留货物开具发票的价值相对应的金额。转让给 INDUSTRONIC® 的债权比例的优先级最高。关于收集授权及其撤销的先决条件,相应适用第3. c.) 项。
d.)如果客户将保留货物附加在不动产或动产上,则客户还可通过担保方式将对此类附加报酬的债权以及所有附属权利转让给 INDUSTRONIC®,无需任何进一步的声明,金额不得超过与组合时附加保留货物价值与其余组合货物价值之比相对应的金额。 - 客户必须立即通知 INDUSTRONIC® 第三方的所有扣押、占有或其他收购或干预权利。
- 如果客户违反任何重要的合同义务,特别是在延迟付款的情况下,INDUSTRONIC® 有权在催告后将货物收回。客户有义务交还货物。收回货物、行使所有权保留或扣押 INDUSTRONIC® 交付的货物并不意味着撤销合同,除非 INDUSTRONIC® 明确声明是这种情况。在事先催告之后,INDUSTRONIC® 有权出售任何收回的货物,并在解决所有未决债权后,使用产生的利润。
- 作为遵守交付期限的先决条件,客户必须及时提供所有文件、规格和数据、必要的同意或批准,尤其是计划,并遵守商定的支付条款和条件以及其他义务。如果客户未及时满足这些条件,则应合理延长期限;如果延迟的责任在于 INDUSTRONIC®,则不适用。
- 如果未遵守截止日期的原因是不可抗力(例如动员、战争、叛乱)或类似事件(例如罢工、停工),则截止日期将相应延长至合理范围。
- 如果 INDUSTRONIC® 发生延迟,客户需证明其因延迟而遭受的实际损失,索赔金额为每周延迟交付的价值的 0.5%,最多不超过该交付部分价格的 5%,该部分因延迟交付而无法实现盈利用途。
- 当为 INDUSTRONIC®设定的最终交付期届满后,超出第 3 项规定金额的客户因延迟交付而造成的损失索赔以及因代替履行而造成的损害索赔,在所有延迟交付的情况下均不包括在内。这不适用于由于恶意、重大过失而导致明确责任的情况,或由于生命和肢体的伤害或对健康的不利影响而导致强制责任的情况。只有当 INDUSTRONIC®承担延迟的责任时,客户才能在法律条款范围内撤销合同。上述条款不得导致举证责任变更而使客户承担不利后果。
- 当 INDUSTRONIC®提出要求时,客户有义务在合理期限内声明其是打算因延迟交付而撤销合同,还是仍希望收到货物。
- 6.在指示货物准备发货后,如果客户希望发货或交货时间延迟超过一个月,则客户需要支付每月的存储费用或相当于不超过寄存物中所包含货物价格的 0.5%,总额不得超过 5%。各方证明存储费用更高或更低的权利不受影响。
- 风险将在如下情况下转移给客户,包括免费交付的货物:
a.)对于无需安装、装配或调试的货物,在货物收发之时。根据客户的要求和成本,INDUSTRONIC® 可以为一般运输风险提供保险。
b.)对于需要安装、装配或调试的货物,在客户自己的场所移交的当天,或在无故障试运行之后(只要商定一致)。
c.)如果 INDUSTRONIC® 仅对系统或系统零件的供应和调试负责,则一旦货物发出或被提取,风险就会立即转移。第 a) 项也相应适用。
d.)如果在客户的场所或测试场所因客户的原因而延迟发货、交付、开始、安装、装配或调试,或客户因任何其他原因延迟收货,则风险应转移给客户。
以下条件适用于安装、装配和调试,只要书面约定无异议:
- 客户必须自费并及时提供以下内容:
a.) 所有土方工程、结构工程和任何其他辅助工程,包括必要的专业人员和辅助人员费用、建筑材料和工具;
b.) 装配和调试所需的物体和材料,如脚手架、起重机和其他装置、燃料和润滑剂;
c.) 安装地点的电源和水,包括连接、加热和照明;
d.) 在装配地点有足够的合适、干燥且可上锁的空间,用于存放机器零件、仪器、材料、工具等,并为装配人员提供合理的工作和休息空间,包括合理的卫生设施;此外,客户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 INDUSTRONIC® 员工和设备在安装现场的安全,如同对待本公司的财产一样;
e.) 由于装配现场的特殊条件和要求而必需的任何防护服和安全装置。 - 在开始装配工作或调试之前,即使未收到要求,客户仍必须提供所有隐藏电力或燃气管线、水管或类似设施的必要细节,以及必要的统计数据。
- 在开始安装、装配或调试之前,工程开始所需的所有辅助物品和设备必须在安装或装配现场就位,并且在安装开始之前完成所有初步工程,以便安装或装配可以按照协议开始,并且不间断地进行。必须平整并清理通道以及安装或装配现场。
- 如果由于不属于 INDUSTRONIC®的责任而导致安装、装配或调试延迟,则客户必须承担等待时间的合理费用以及供应商或装配人员产生的任何额外差旅费用。
- 客户必须每周及时向 INDUSTRONIC®确认装配人员的等待时长以及安装、装配或调试工作是否结束。
- 如果 INDUSTRONIC® 要求在完成时验收交付物,则客户必须在 2 周内验收。如果不这样做,则视为已验收。如果交付物(若适用,在商定的测试阶段结束时)被投入使用,也应视为已验收。
客户不得因不严重的缺陷拒绝验收交付物。
INDUSTRONIC® 对材料缺陷负责,具体如下:
- 在风险转移时缺陷原因即已存在的情况下,在法定时效期间内所有显示材料缺陷的零件或服务 - 无论其使用时间长短 - 都必须根据 INDUSTRONIC®的选择进行免费修理、更换或重新提供(如果是服务)。
- 材料缺陷索赔有效期为 12 个月。根据德国民法典第 438 条第 1 款第 2 项(结构和部分结构)、第 479 条第 1 款(行使追索权)和第 634 条第 1 款第 2 项(结构性缺陷)的规定,其在期间较长、生命或健康受到威胁或有人身伤害风险、INDUSTRONIC® 出现恶意或严重疏忽而违反义务,以及故意隐瞒缺陷的情况下不适用。这不影响有关运行时间暂停、指定期间中断和重新计算的法律条款。
- 客户必须立即书面通知 INDUSTRONIC® 任何材料缺陷。如缺陷识别需要,客户必须根据要求将缺陷产品发送至 INDUSTRONIC® 。如果缺陷索赔无根据,则客户应承担调查缺陷的费用。
- 如果告知存在缺陷,则可扣留客户的部分付款,具体金额取决于他们与已发生缺陷的合理相关程度。客户只有在告知的缺陷无异议的情况下才能扣留付款。如果告知的缺陷证实无根据,则 INDUSTRONIC® 有权要求客户补偿其产生的任何费用。
- INDUSTRONIC® 必须首先在合理的时间内获得采取后续措施的机会。
- 如果后续措施失败,则客户可以撤销合同或相应减少付款,而不影响其根据第 XI 款有权获得的任何索赔。
- 缺陷索赔不适用于与商定规格的微小偏差、有效性的微小损害、正常磨损或由于有缺陷或疏忽处理而导致风险转移后发生的损坏、过载、燃料或操作材料不适当、安装工作有缺陷、基座不合适或合同中未预见的特殊外部影响,以及不可再现的软件错误。如果客户或第三方进行了不正确的更改或安装工作,则不得就这些措施及其后果提出任何缺陷索赔。
- 因为交付的主体必须随后重新安置到客户分支机构以外的地方,客户提出的因必要支出增加所产生的后续补偿索赔,特别是运输、差旅、劳务和材料的费用不包括在内,除非此类重新安置符合其指定用途。
- 仅在客户未与其购买者达成任何超出法律允许范围的缺陷索赔协议的情况下才允许客户根据德国民法典第 478 条(企业主的追索权)对 INDUSTRONIC® 提出追索权行使。根据“德国民法典”第 478 条第 II 款,第 8 项适用于客户对 INDUSTRONIC® 的追索权的范围。
- 此外,第 XI 款(其他损害索赔)适用于损害的索赔。若客户对 INDUSTRONIC® 及代表其行事的机构的材料缺陷的索赔超出了第 VIII 款规定的索赔范围或与该范围不同,则不包括在内。
- 只要没有任何相反的约定,INDUSTRONIC® 有义务仅在交付目的地所在的国家/地区交付,不受有利于第三方的工业产权和版权的约束(以下简称:所有权)。如果第三方就根据合同使用的 INDUSTRONIC® 交付违反所有权的行为向客户提出合理的索赔,则 INDUSTRONIC® 将在第 VIII 款第 2 项规定的时间内对客户承担如下责任:
a.)INDUSTRONIC® 应选择取得有关交付物的用户权利并自行承担费用,修改它们以免侵犯所有权,或更换它们。如果 INDUSTRONIC® 无法合理地采取此措施,则客户有权享有常规的撤销合同或降价的权利。
b.)INDUSTRONIC® 支付赔偿金的义务符合第 XI 款。
c.)上述 INDUSTRONIC® 的义务仅适用于客户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 INDUSTRONIC® 第三方提出的索赔的情况,不承认违约并允许 INDUSTRONIC® 保留采取所有预防措施和结算谈判的权利。如果客户因出于损害控制或其他必要理由而无法使用所交付的货物,则有义务告知第三方此类停止使用并不构成对违反所有权的承认。 - 如果客户应对违反所有权负责,则客户的索赔无效。
- 由以下原因造成的客户索赔也无效:客户的特殊性质、INDUSTRONIC® 未预见或无法预见的使用、客户更改交付物或与 INDUSTRONIC®未提供的产品配合使用。
- 如发生违反所有权的情况,则第 VIII 款第 4、5 和 9 项相应适用于第 1 a.) 项规定的客户索赔。
- 5.如果所有权有任何不完善之处,第 VIII 款的规定也相应适用。
- 超出了第 IX 款涵盖的索赔范围或与该范围不同的客户对 INDUSTRONIC® 及代表其行事的机构的所有权瑕疵的任何索赔均无效。
- 在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客户有权要求赔偿,除非无法履行的原因不是 INDUSTRONIC®的责任。但是,客户的损害索赔仅限于交付部分(由于无法履行合同而不能实现盈利用途)价值的 10%。此限制不适用于恶意、重大过失或因生命或肢体受伤或对健康造成不利影响而导致的强制责任;这不涉及举证责任变更而使客户承担不利后果。客户撤销合同的权利不受影响。
- 如果第 IV 款第 2 项提供的不可预见事件从实质上改变了交付物的商业意义或内容,或对 INDUSTRONIC®的运营产生重大影响,则合同应按照诚信原则进行调整。如果此调整没有商务可行性,则 INDUSTRONIC® 有权撤销合同。如果 INDUSTRONIC® 希望行使此撤销权,则必须在发现事件的程度后立即通知客户,包括在最初与客户达成协议延长交付期的情况下。
- 无论法律依据是什么,特别是当违反义务和侵权法所规定的义务时,客户的损害和支出补偿索赔(以下简称:损害索赔)均无效。
- 此规定不适用于强制责任的情况,例如根据产品责任法,在恶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对生命和肢体有伤害或对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或违反基本合同义务的情况下。但是,违反基本合同义务的损害索赔要求仅限于与本合同有关的合理预期损害赔偿,前提是没有恶意或重大过失,并且对生命和肢体的伤害或对健康的不利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条款不得导致举证责任变更而使客户承担不利后果。
- 如果客户有权根据本协议第 XI 款要求损害赔偿,则此类索赔应在与按照第 VIII 款第 2 条规定的材料缺陷索赔相同的期限后到期。如果根据产品责任法要求赔偿损失,则法律限制条款应适用。
- 如果客户是商家,对于合同关系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所有争议,唯一审判地是 INDUSTRONIC®总部所在地。但是,INDUSTRONIC® 也有权在客户总部所在地提起诉讼。
- 德国实体法适用于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关系,但不包括“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
在个别条款无法律效力的情况下,合同的其余部分仍然有效且具有约束力。如果遵守合同对任何一方造成不合理的困难,则此规定不适用。